.江客
西貢一法庭於七月十八日駁回卅六歲被告阮志義和其同夥要求減刑的上訴,並確定他們透過安排女服務員賣淫,為其第一郡阮太平街的KARAOKE HOTEL EYES餐廳拉客。
在此之前,第一郡的人民法庭判處阮志義六年三個月監禁,同謀四十四歲的阮氏秋姮六年九個月,以及段文全五年徒刑,其餘分別入獄從五年半至七年三個月不等。
據判決內容,阮志義雖然不是餐廳股東,但扮演主要的教唆角色,並負責餐廳的大小事務。至於阮氏秋姮,則是餐廳的經理月薪三千萬盾,段文全當侍應底薪每月四百萬盾。
被告稱由於餐廳不斷虧蝕,在去年春節期間阮志義和同謀游說女服務員出賣靈肉,並在餐廳租房接客。兩小時卅五萬盾過夜八十五萬盾。當客人想要尋歡,阮氏秋姮就指示人員帶客人到房間,每次交易她收取五到十萬盾。
去年四月廿七日,有多名男客人正和女服務員交歡時,被執法人員抓個正著。
阮志義等人以餐廳虧蝕作為辯議理由,似乎有灌水成份。事實上這類色情餐廳或酒館早已存在多年,一般都是滿足手足之慾,像這種還提供房間讓客人「就地正法」的純屬少見。
有位友人大約在2007年左右回去,那時越南人騎摩托車才開始戴安全帽,有位鄰居帶他去見識某郡某區的啤酒館。
由於有酒必有餚,所以酒館也賣下酒菜,還有漂亮的美媚陪你閒聊,基本上沒有肌膚之親。但如果在酒館的卡拉ok貴客那又不同,據聞每個人的身邊都坐著一位美媚,接下來就要靠你自己的本能。聽友人說,那個時候美媚的月薪少得可憐,僅八十萬到一百萬盾,主要是靠小費,這種情況和當年一些酒店的按摩服務女郎類似,按摩費是「公價」形式非常便宜。事後在帳單上寫上小費萬元,那要看美媚提供甚麼「額外」服務。
此外還聽說過甚麼「貼郵票」的卡拉ok包廂,甚麼連秃頭也可以光要的「青女理髮洗頭」,在燈紅酒綠的大都市某個角落應該還存在吧?
漫畫對白:不會唱歌也可以上卡拉ok,沒有頭髮也可以洗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