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社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七人,就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參與維園所謂「流水式集會」,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到特區終審法院。終院昨頒下判詞駁回上訴,判詞指出當日流水式集會違反法例,這是案件的事實基礎,由此釐清違法集會與言論自由的邊界。 終院裁決再次表明,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舉行集會應符合法例要求,香港言論自由受法律保護,但任何人打著言論自由的幌子進行違法集會,必將承擔違法後果。 星島日報社評:港隊在巴黎奧運取得佳績,奪得兩金兩銅四面獎牌,是歷來最佳成績。香港體育學院推動精英培訓,和政府體育政策是功不可沒,但體院對運動員的資助與成績掛鈎的做法,卻再次讓人關注基層運動員的低微待遇。 港府有必要檢討體院精英資助項目機制,尤其是提升基層運動員的微薄資助金額,並盡量為其在退役後物色工作,讓其認真將全職運動視為工作和職志,也使運動員雨露均霑。
8月13日 社評摘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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