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度關注網上平台出現懷疑轉售公立醫院病人的藥物,會嚴肅處理。衛生署正聯系醫院管理局,會循非法銷售未經注冊藥劑制品方向調查事件,并會果斷采取适當執法行動。
政府重申,衛生署一直有既定機制監察本港市場上銷售的健康産品和藥劑制品。根據初步了解,事件涉及一種名爲乳果糖的藥劑制品,該産品不含列載于《藥劑業及毒藥規例》毒藥表的物質,屬無須醫生處方或于藥劑師監督下而可銷售的「非毒藥」類藥物。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凡符合「藥劑制品」定義的産品,都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質方面的有關規定,在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注冊後方可在港銷售和供應。如發現産品未符合相關法例的要求,衛生署會盡快調查和公布,以保障市民健康。
若有關藥物同時屬該條例定義下的第1部毒藥,則隻可在藥劑師監督下和在注冊藥房售賣。不含任何毒藥的藥劑制品可于任何零售店鋪銷售。任何人士非法管有或售賣未經注冊藥劑制品或第1部毒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藥劑制品,衛生署會即時展開調查,有需要時會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爲,定會依法處理。
衛生署藥物辦公室2020年至2024年6月共處理209宗涉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注冊藥劑制品或第1部毒藥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刑罰判監十個月,或罰款港币十萬元。
衛生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提供使用藥物常識和網上購買藥物的注意事項等資訊,提醒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源可疑的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