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提醒陪審團要小心處理三名污點證人的證供,考慮他們在潛在好處等誘因下,是否仍道出真相。 七人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件進入第74天審訊。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引導陪審團時指出,本案有關有人計劃使用槍和炸彈對付警察,主謀為吳智鴻,負責找槍、炸彈和測試炸藥等,他與彭軍壕同屬一個無名群組成員;黃振強自稱屠龍小隊隊長;控方指屠龍小隊行動要資金支持,劉佩凝與黃振強串謀眾籌,意圖是作出恐怖活動。 法官表示,黃振強、彭軍壕和蘇緯軒是本案的污點證人,他們有機會得到最高減刑一半,提醒陪審團要考慮他們會否因誘因而剪裁口供,還是有潛在好處下仍道出真相,陪審員亦有權對證供「信啲唔信啲」。 法官闡釋,串謀是協議作出非法行為,如果一個人不知道有協議存在、無意成為一分子,裝作加入協議,均不屬串謀;而如果是達成協議後退出,仍屬串謀。 法官覆述證供顯示,「荃灣示威群組」在2019年8月破壞屬於黑社會的店舖,因而出名,改名為屠龍小隊。黃振強自稱是隊長,辯方質疑他並非隊長。運作方面,隊員只會獲告知集合地點,法官著陪審員考慮黃振強實際上是否領袖角色。 軍訓方面,彭軍壕供稱,賴振邦與吳智鴻等人討論逼政府妥協,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達成「12.8」協議,頂多稱吳智鴻一方開始籌備,不可藉此決定誰是串謀一分子。 由於證供內容眾多,預計下周三才完成引導,陪審團下周四才退庭商議。
【屠龍小隊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 提醒需小心處理三名污點證人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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