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資料。 被捕的中國籍男子48歲。 公署指,他和事主曾經是同一商會的成員,去年底事主退出商會,至上月兩人關係惡化。今個月有人先後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布一份虛構新聞報道,以及在該商會的官方網站發布影片,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簽名、身份證及回鄉證號碼、通訊地址、電話號碼等。涉案男子今日在新界區被捕,獲准保釋。調查工作繼續。 公署強調,「起底」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
48歲男子被捕 涉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資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