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及其他人涉及策劃2019年用槍械及炸彈殺警案,其中承認藏械罪的被告鍾雪瑩判囚7年4個月。 34歲鍾雪瑩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法官張慧玲稱,被告為槍手蘇緯軒女友,與「12.8」計劃無關,涉案槍械並非由她購買,隻是「跟住男朋友」,但槍械數量不少。辯方求情指,鍾雪瑩受親密的人影響,已經知錯。 法庭亦處理開審前認罪,28歲吳智鴻求情,辯方須補交文件,擇日再作補充陳詞。法官押後與其他同案被告一併判刑。
【屠龍小隊案】鍾雪瑩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判囚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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