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二中秋節,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署方在當日會加強執法。 康文署指為確保市民歡度佳節,市民不要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潑在熱蠟上;亦應待蠟燭冷卻後棄置在垃圾箱內。署方又提醒市民不應將熒光棒或其他物品拋擲到樹上,以免損壞樹木及弄污場地。 康文署在中秋節當天會調配人手,在公園、沙灘及燒烤場加強巡邏,對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違例者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14天。
康文署提醒市民勿煲蠟或放孔明燈 中秋節將調配人手加強巡邏及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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