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禁止喂飼野生動物的規定8月擴展至涵蓋野鴿後,署方加派人手加強巡查全港多個地方,并采取執法行動;截至昨日,共向39名非法喂飼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新規例8月1日生效,執法人員在新規定生效首個月内先對被發現非法喂飼野生動物或野鴿的人士作口頭警告,上月起對違反禁喂規定的人士即時采取執法行動,不再事先作口頭警告。
漁護署和相關部門在元朗明渠、港鐵坑口站附近、金山郊野公園、獅子山郊野公園等過往有非法喂飼活動的地點,向非法喂飼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19張涉及喂飼猴子、16張涉及喂飼野鴿或野鳥、四張涉及喂飼野豬。
政府表示,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喂飼野生動物,可緻電182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