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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消费和旅游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浙江专项整治新兴、热点领域“霸王条款”

在平台购买自助餐券商家规定下单后不支持退改、入住遇到物业断水断电概不负责,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浙江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对新兴、热点领域的18条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予以公布,涉及医美、健身、家政等8个热点行业。本报将分期解读各类霸王条款,本期将以案例结合实际,解读平台消费类和旅游出行类相关消费中,要注意哪些“霸王条款”。

●平台消费类

1.入驻于某平台销售的某酒店自助晚餐券(该券使用有效期为一年,通过提前1-2天预约使用)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下单成功后,商家不支持退改,敬请见谅。

点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中“不支持退改”,其实质是商家利用格式条款单方限制、排除了消费者的合同变更权、解除权,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协议中修改“下单成功后,商家不支持退改”的表述。

2.某平台的《退款规定协议》(消费者在该平台下单需要同意该《退款规定协议》)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下单时商品未带有“随心退”“到店随心退”标签:退款订单在使用有效期内收取20%违约金;若超过使用有效期半年以内收取30%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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