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公報訊,在「35+顛覆政權案」中,提出非法「初選」計劃和所謂「攬炒十步曲」的戴耀廷判囚10年。本案是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定罪的案件。本港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判刑合理,彰顯了公義及社會期盼;審訊過程中法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原則處理,反映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獨立;本案同時警醒公眾,切勿以身試法,危害國家安全。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判刑屬合理,是預期之內。他說,案件由審訊到判刑,法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原則處理,「事實勝於雄辯」,希望美西方國家和外國傳媒好好「睇清楚」。
湯家驊指,本案眾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串謀」屬於普通法之下控罪,因此判刑根據普通法的原則,香港國安法的量刑條文和內地判刑案例不是完全適用,但法官可以參考。他認為這是尊重和符合「一國兩制」精神,亦是十分合理的處理方式。
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本次宣判備受外界關注。湯家驊表示,縱觀案件從審訊至判刑,法官根據普通法原則處理案件,沒有偏頗,更有兩名被告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彰顯本港享有充分司法獨立。
對於有人認為首被告戴耀廷被判監10年屬輕判,湯家驊就指判刑不算太重,在普通法下「串謀」罪監禁10年刑期絕非輕判,需要考慮到一眾被告屬「串謀」犯罪,並未成事;至於其他參與者的刑期約4至7年,與很多社運人士的刑期相比,亦不算太重。
實施國安法 保障社會安全
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周浩鼎歡迎法庭的判決,認為香港法庭依法辦事,作出公正判決,彰顯了公義。他形容,策劃及進行35+攬炒行動,完全是赤裸裸要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全社會深惡痛絕。周浩鼎又認為,戴耀廷一干人等就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處以監禁判刑亦恰當,是讓社會有正確認知,向公眾展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決不能以身試法,危害國家安全;社會亦明白香港國安法的訂立,對維護國家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簡慧敏認為,是次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不但彰顯了社會期盼,亦讓社會清晰明白,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任何試圖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她提到,審判期間美西方等外部勢力嚴重干預,企圖通過肆意抹黑、惡意施壓等行為,干擾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審判,藉此影響法院裁決。幸而,特區的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人員頂住外部壓力,其堅守法治的專業精神充分展現了香港維護法治和國家安全的決心和堅定意志。
執業大律師馬恩國特別提及此案中民主黨4名被告,指民主黨黨章清晰寫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支持香港回歸中國」,惟4名被告所行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令人懷疑,民主黨的行為與其黨章是否背道而馳,該黨是否為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馬恩國呼籲繼續調查民主黨是否還有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以及他們的作為是否還是表裏不一,以民主之名行顛覆國家政權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