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政府建議上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上限,加強保障打工仔。
政府建議,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上限,由現時遣散費的首10萬元,倍增至首20萬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認為,提高遣散費申索上限,可惠及更多年資較長的職員,但對於部分欠薪情況就難以覆蓋損失,呼籲在破欠基金穩健的情況下,提高欠薪部分的特惠款項至10萬元。
建議首10萬增至20萬
破欠基金是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設立,目的是當僱主結業及無力償還欠款予僱員時,由基金向有關僱員發放特惠款項,以提供適時經濟援助。受影響的僱員可就僱主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及/或遣散費,申請特惠款項。就遣散費,現時特惠款項的最高款額是首10萬元及餘額的50%
勞福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將破欠基金就遣散費的特惠款額上限,調升為首20萬元及餘額一半,料可覆蓋86%的申請人。其他項目的特惠款額上限,則維持不變。
舉例一名僱員被拖欠40萬元遣散費,若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現時可獲最多25萬元;但在新方案下,他可獲最多30萬元。
勞福局稱,截至今年10月31日,破欠基金累積盈餘約73.25億元。經評估經濟狀況認為,即使經濟衰退情況下,有關調整涉及每年開支增加最多2.2億元。基金財政狀況穩健,新方案不會對基金的持續性構成負面影響。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下周一開會討論。
立法會議員、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昨日向記者表示,有關調整可惠及更多年資較長的打工仔。建造業近期發生多宗欠薪,他指年資長的工人動輒被欠薪十多萬元,破欠基金現時對欠薪的特惠款項上限只有8萬元,他建議提高至10萬元,加強保障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