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滿市以南一宗三重兇殺案審判的被告被判罪名成立,一個陪審團十二月十四日週六開始審議並於週一早上作出裁決。
被告是一位名叫芭露芝(L. Ballouz)的所謂婦女,二0二二年九月命案發生她未更改性別時,名字是艾巴盧茲(M. Al Ballouz)。
被告被裁定一項二級謀殺其卅八歲的配偶布絲耶(S. Bussieres)和兩項一級謀殺她的兩名孩子,五歲的伊莉安(Eliam)和兩歲的扎克(Zac)罪成。
當法庭宣讀才決時,艾巴盧茲點點頭。布絲耶的母親葛婷(S. Guertin)在法庭上握著她伴侶的手。
一級謀殺將自動判處無期徒刑,且廿五年內不得假釋。二級謀殺罪也可判處無期徒刑,假釋資格為十至廿五年不等。
陪審團可以建議巴盧茲必須服刑多少年才有資格獲得假釋。
在審判期間檢控官辯稱,巴盧茲在配偶試圖自衛時刺傷了她廿三刀。據法庭獲悉,他隨後喝啤酒,並計劃殺死自己的兩名孩子,隨後試圖銷毀證據。
檢控官又說,巴盧茲隨後試圖喝擋風玻璃清洗液自殺。
被告選擇不聘請律師,也沒進行辯護,但在十一日週三的結案陳詞時反駁控方的指控。
巴盧茲聲稱,是布絲耶在他出去買一箱啤酒時殺死孩子,當他回來時她還襲擊他。
他說他的行為是出於自衛,她的死不是故意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