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特稿评论 「台獨」每「越界」一步,大陸就跟著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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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每「越界」一步,大陸就跟著進一步

中國人正在「和氣」歡度之中歡度春節,台灣「海巡署」在金門海域的「暴力執法」卻導致大陸兩名漁民死亡,從而引發兩岸衝突氛圍和後續事態的不確定發展。

在群情憤慨之下,大陸官方在譴責之外啟動實質性執法行動,宣布不承認金門的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並進行廈金海域的常態化海巡執法行動,維護漁民安全和有關海域 管轄秩序。

這一事件進展與“佩洛西竄台”後大陸突破“海峽中線”,實施威懾性圍島巡航的管轄新常態具有類似性質。 這不僅是大陸在依據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和中國憲法進行主權宣示,更是逐步展現和確立了治權執法的新常態,在法理與管轄實踐上具有推進兩岸統一的製度性進展意義。

台灣方面指責大陸漁民“越界”,大陸的官方反應及反制行動宣布了台灣暴力執法行為的非法性,屬於權力“越界”。 那麼到底是誰「越界」呢?

台灣方面是依據自身的所謂「法統」和法規進行執法,對大陸漁民進行驅離和追逐,從其法理認知和執法習慣來看,認識不到自身行為的源頭違法性和執法過程的過度暴力 特徵,以僵硬甚至有些洩憤意味的所謂執法行動,在金門具體海域空間內將「兩岸一家親」的中國人和氣及閩台融合發展的政策善意予以擠壓破壞。 台灣指責大陸漁民突破的是其“法規之界”,殊不知他們的所謂“法規”在中國法律體系中並不具有合法效力,大陸只是慣例和善意上容忍其過往的執法行動而已。

2月14日下午,福建一艘漁船在金門海域被台方驅離,導致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死亡(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台灣「海巡署」才是真正的「越界」一方,所越之界為中國的「主權之界」。 台灣以“地方割據政權”的“法規之界”對抗中國大陸所代表的“主權之界”,無論是國際法理還是憲法法理均站不住腳。 如今和氣不再,慣例打破,台灣只能接受大陸海警對廈金海域的新常態執法管治權,且從此不敢再「越界」侵害大陸漁民受中國憲法保護之合法權益。

台灣內部執法檢討,一定會抱怨慣常執法之海巡人員的魯莽和多事,一定會對大陸海警的新常態執法加以批評和抵制,但卻難有直接對抗反制的意志和實力。 美國等外部勢力的干預更是不可能的依靠,美國也接受了「佩洛西竄台」後大陸涉台管治權的新常態,這次結果是一樣的。

這裡形成了大小兩岸的新博弈規則,即「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幹預勢力每挑釁越界一步,以如今大陸的對台立場和行動意志,必然造成涉台管治的新常態,在主權歸屬“ 一個中國」的恆定憲制前提下,依據聯合國決議和中國憲法確實承擔起更廣泛、精準、負責與可持續的管轄責任。

這是台灣當局和外部幹預勢力必須要看清楚的兩岸關係新常態,也構成對勉強當選的賴清德及其執政團隊的重要挑戰。 兩岸關係目前處於晦暗不明的規則轉換期,美國「以台製華」甚至將台灣「烏克蘭化」的戰略和乾預行動一直在持續且危害極大,民進黨「台獨」勢力「倚美謀獨 」的全方位政治工程與外聯行動一直在持續且危害極大,島內藍營在分化,統派力量遭受打壓,傳統的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兩岸和平發展、和平統一路線遭遇 政治障礙和意義挫折。

大陸無法接受民進黨提出的任何背離「九二共識」的新關係論述,堅決抵制和懲治有關「兩岸互不隸屬」的「台獨」性質言論和行動。 在此條件下,ECFA保持完整性及效力續期成為難題,兩岸二十餘項經濟民生領域協議的存續也成了難題,兩岸的「烽火外交」重開戰場,美西方乾預台灣事務的相關立法 和政策行動如切香腸般逐步逼近甚至突破底線。

大陸一邊,民族復興進程加速,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戰略行動有序展開,全球安全倡議、全球發展倡議與全球文明倡議的全球治理哲學與制度行動,展示了中華文明特性和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實踐自信 。 這些因素相互作用,帶來的必然是此次金門衝突事件中大陸涉台管治新常態的形成。

這顯示了大陸「主場統一」的政策思維和執法策略,是有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執法力量作為支撐的。 國台辦在針對性聲明中,明確否認了台灣方面作為執法依據的所謂“禁止、限制水域”,並堅定支持大陸海警的綜合性海巡執法。 事實上,國台辦一方面斷然否認台灣單方面劃定的所謂“禁止、限制水域”,從主權法理上封殺了台灣執法權的源頭合法性,另一方面又明確肯定廈金海域屬於兩岸漁民 傳統漁場,兩岸漁民合法權益由大陸執法力量保護。 相較於源頭不合法及不負責任執法的台灣海巡部門,由大陸海警全面承擔起廈金海域的海巡執法與保護責任,是杜絕此類衝突事件的最好制度安排,對兩岸漁民都 有利。

但這樣的新常態管治安排畢竟不是經由兩岸協商確定的,而是大陸依據主權法理和反制必要性予以直接實施的,台灣方面至少在官方層面不可能予以認可。 這就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有關兩岸漁業作業協定及其互動規則,客觀上需要新的協商和協議安排,但民進黨否認“九二共識”併中斷兩岸各項協議協商進程,尤其以 公權力全力封鎖「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專題性協商,導致兩岸之間的「兩會機制」被嚴重削弱甚至邊緣化,導致兩岸治權衝突與管轄衝突無法獲得制度化協商解決。 這當然是民進黨敵意立場和「去中國化」的政治惡果,並導致了這次金門悲劇事件的發生。 如果兩岸之間無法藉助此衝突事件建立行政權力的經常性協商溝通機制,類似的悲劇事件似乎仍難以避免。 而「九二共識」正是此類協商溝通機制最重要的政治前提。

這事件目前的進展顯示了大陸掌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掌握從國際法理到主權法理上的話語權,顯示了管轄行動的正當意志與力量,並可得到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 」原則之大多數國家的理解與支持。 國台辦也進一步提出了要求台灣方面釋放漁民、道歉賠償、懲罰執法元兇等要求,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進一步措施」顯然可以不限於目前的海警覆蓋性執法,而是可以進行刑事立案以及實施人員制裁,確保台灣執法肇事者付出慘重代價,以儆效尤。

大陸的反應絕對不是僅僅止於“譴責”,兩岸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也不是在挑釁和羞辱中就能達成的,而是必須訴諸嚴格的主權法理、執法行動和保持溝通的協商理性,在 涉台鬥爭中持續塑造新常態、新話語和新的互動規則。 這就是在負責任地貫徹落實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也是最大限度地維護台海和平穩定與兩岸完全統一的大局利益。

至於台灣當局如何從此次衝突事件及大陸反制行動中吸取教訓,真誠檢討,以政治大智慧及負責任的兩岸溝通行為,尋找到大變局與民族復興交疊風險期兩岸和平共處之道,與 大陸相向而行維護兩岸中國人和平發展福祉,並對兩岸完全統一大勢有所理性認知和選擇,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但無論如何,金門事件是危中有機,大陸涉台管治新常態進一步形成,台灣當局的對抗性政策進一步受挫,外部幹預的承諾和成效進一步暴露短板,以及兩岸中國人之反思與互動或 可進一步深化及展現正面面向。 這一切都還在發展中。

 作者:田飛龍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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