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今日扩展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涵盖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往新加坡的货物。
该计划服务范围原涵盖内地与其贸易伙伴签订的19项贸易协定下涉及67个经济体经香港中转北行至内地的货物,以及五项贸易协定下由内地经香港中转南行往台湾、韩国和澳洲的货物。
计划扩展后,本地贸易商即日起可为内地经香港中转至新加坡的货物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以享有《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提供的关税优惠。
海关自2015年12月20日推行该计划,为贸易商提供海关监管服务和签发证明货物中转香港期间未再加工的中转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