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否認串謀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續審。「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首日作供。 黃振強供稱自己從「612」示威起參與反修例示威,因為「721」事件,決定辭去地盤搭棚工人工作,想全程投入抗爭。及後在Telegram和網上討論區,找「金主」籌集資金,來維持生計。2019年7月,認識同案被告嚴文謙,並一起參與Telegram荃灣示威群組。直至同年8月25日,群組成員到二坡坊破壞認為是由黑社會管理的店舖後,覺得「復仇成功」,眾人認為要起名,就改名為「屠龍小隊」,即是「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以屠」的意思。 14人被控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期間,用炸彈殺死警察、搶奪警槍,當中一半人早前認罪。
【屠龍小隊案】黃振強首日作供 指「721」事件後決定全程投入抗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