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相關委員會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當局計劃提出多項修正案。 包括建議增設附表,列出構成「嚴重傷害」的元素,涵蓋有關身體、心理和性虐待,以及疏忽照顧的傷害,以增加舉報門檻的確定性;亦建議加入新的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舉報。 同時引入兩級制刑罰,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若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有議員認為,規定專業人員盡快舉報,有需要訂明時限。 新界東南議員林素蔚稱︰「『切實可行範圍』非常主觀。我可否說我趕著收工,明日再舉報?有否設一個關鍵時間,如24小時內?」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說︰「有些團體反映希望給予彈性,但整體是希望一定盡快處理,因每一件虐兒或虐待個案,性質及複雜程度上都有不同,所以不會劃一指定時間。」
政府擬就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提修正案 議員倡訂明專業人員舉報時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