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簡略重復上週曾提及、本週用例子介紹「年金」(ANNUITY)當中一種「終生年金」(LIFE ANNUITY)的做法。
「年金」的本質就是一宗買賣合約。作者買家的你付出一筆費用(假設十萬元)向一家保險公司買一份「年金」(假設終生付款)。買了之後,你便會按時收到一筆事前議訂的收入,一直到百年歸去為止。你可收多少錢?這數字視乎你購買當時市場利率(長線利率,非隔夜或最優惠利率)、你付出的金額(可以是現金、退休金或TFSA)、你的性別、及有沒有購買其它附帶條件等而訂。若雙方同意所有條件並支付/收取款項,以後無論利息起跌或股市上落,你都會按時收到合約註明的款項直到最後一天。所以,利息高,這類產品便越吸引。因為你可收的錢比在低息時買的年金為多。
終生年金最大的壞處是當人不在的時候公司便停止付錢:過早過身有可能本錢都拿不回來。所以,終生年金最重要、亦是最受歡迎的附帶條件便是「保證付款年期」。假如買一份終生年金同時買「保證付款十年」的附帶條件,之後第六年過身,家人還會繼續收四年錢;假若十年後購買者尚健在,錢會繼續付。
綜合以上的「假設」,以下的例子基於:一位男性用十萬元現金(非RRSP,亦非TFSA),買了一份保證付款十年的終生年金。他每個月可收多少錢?計算前我們碰到另一個問題:不是所有人購買年金都需要馬上有收入。假設某人準備五年後退休,打算將部分積蓄用作購買終生年金,到時除了收到這筆年金,並可收到政府的退休金及其它福利金、收入一輩子都有保蹬,退休生活亦無大顧慮了!問題是,今天的利息雖然還差強人意,但利息在未來五年跌的機會比升的多。在這情況下,他可以今天買一份保證付款十年的終生年金,但註明五年後才開始收錢。如此一來,他便可以今天的高息去將五年後才開始的額外收入鋪路,毋須等到五年後再按當時利息高低去買。
例:男、以現金十萬元購冒終生年金、保證付款十年,不同時候開始收錢(每月收$):
今天年齡 馬上開始 五年後始 十年後始
50 427.7 562.7 745.6
55 467.5 621.1 855.6
60 502.7 686. 9 954.7
65 550.0 760.0 1,082.8
70 618.0 871.5 1,252.1
.越年輕購買,可收的錢便越少(因為年紀輕,活得更久、收款總額亦越多);
.越遲開始收錢,可收款項便越多。
假如保證付款年期改為廿年,其它不變:
今天年齡 馬上收錢 五年後始 十年後始
50 423.8 554.0 724.7
55 457.2 607.4 809.1
60 484.3 645.8 852.8
65 514.2 676.5 882.2
70 545.5 709.2 912.8
保證付款期長了十年,每月收的便少了!
付款(購買)人跟收款人可以是不同人。假如你將一筆錢留給兒女,但又怕他一下子花光,用這方法按月付錢便可避免此事發生。
查詢請電:514-992-8328 曹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