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更新商船安全规例,将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最新相关要求纳入本地法例。拟议法例修订今日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政府建议在《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下制定新的《商船(安全)(载运工业人员船舶)规例》,并修订《安全条例》的附表。此举旨在为载运工业人员的船舶及人员自身提供安全标准,以及应对近海和能源行业海上作业的特定风险。
运输及物流局表示,香港作为国际海事界主要成员,一直坚定支持海事安全,不遗余力按照有关国际标准,保障从事海上作业工业人员的安全。拟议法例修订展现香港这方面的持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