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第39天審訊,由法證會計師以財務專家身份作供。2019年8至12月,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銀行存款達66萬元,比同年首七個月高出5倍。案中另一被告劉佩凝,期間曾經分七次,轉帳共24.5萬元給黃振強。至於劉佩凝的銀行戶口,大部分都是小額存款,證人指符合眾籌現象。有人轉帳給劉佩凝時,在備注寫上「香港人反抗」。 專家撰寫的報告,又提及黃振強在相關時段在馬會輸了約11萬,但由於他用現金交易,無法追蹤。
【屠龍小隊案】2019年劉佩凝曾分七次向黃振強轉帳共2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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