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行动特别组织今日公布香港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的跟进报告。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政府欢迎特别组织通过报告,认同香港在这方面的努力。
香港于2018至19年完成特别组织第四轮相互评估,获确认其制度整体上合规有效,成为亚太区首个成功通过审核的司法管辖区。跟进报告是特别组织对已完成相互评估的司法管辖区作出跟进审核的一部分。
报告指香港对大部分非金融企业和行业,特别是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地产代理和会计专业人士实行风险为本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管措施,报告认同本港所作的努力和进度。
此外,特别组织评估香港就符合有关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要求的情况,并留意到香港在2022年评核期间正进行的立法程序,为这些服务提供者和交易商建立监管制度。
陈茂波表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6月实行,显示香港按照国际标准及与国际伙伴合作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以及维持金融体系整全稳定的坚定决心。
条例分别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建立有效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管制度,有关制度符合国际要求,并有助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涉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制度是国际间首个整全的监管框架,涵盖全面的投资者保障措施,促进虚拟资产行业负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特别组织是负责制定国际标准以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跨政府组织,成员包括全球39个主要经济体,香港在1991年加入。这些成员透过相互评估程序,定期评核各司法管辖区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是否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