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條例草案修訂今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 修例後,社工註冊局成員由15人,增至27人,過半要是註冊社工。委任成員從6人,增至佔大多數的17位。選舉產生的成員維持8人,餘下兩位是社署代表及公職人員。成員上任前要宣誓擁護《基本法》,並效忠特區。 政府指,改組是要平衡公眾和專業利益,批評註冊局過去兩年嚴重偏離社工註冊條例精神。 修例如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於周五刊憲。舊註冊局會隨即停運,同日安排現任成員宣誓。
社工註冊條例草案修訂今恢復二讀 如獲三讀通過將於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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