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第47天審訊,控方傳召警員證人作供,他負責2020年8月28日,鑑證被告李家田手機和平板電腦,透過電腦軟件擷取內裡資料。 他指,手機和平板電腦需要連接提取裝置,跟著顯示的提示逐步進行,其中一步需要輸入密碼,而密碼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同事提供;又指無密碼並不是不能做到擷取,但亦有可能取不到手機和平板電腦內資料。
【屠龍小隊案】控方傳召警員證人作供 負責擷取李家田手機及平板電腦資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