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遭駁回。 其中兩名上訴人李柱銘和吳靄儀,早上到終審法院聽取裁決,其餘上訴人正在服刑或還柙。 案件涉及2019年8月,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卓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原審兩項控罪都裁定罪成。 七人上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七人再就參與的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庭頒下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
【818集會案】李柱銘等人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 終審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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