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遭五名法官一致駁回。特區政府歡迎終審法院的判決。 政府發言人指,終審法院在案中解釋及修正「執行相稱性」的法律概念,把它納入本港早已確立的處理憲法挑戰的框架。法院亦因應香港和英國在處理人權挑戰的法律框架方面,有不同之處,裁定香港的法庭不應跟隨英國兩宗判例。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市民有合法和平集會和遊行的權利,但是行使這些權利,必須符合相關法例,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818集會案】港府歡迎終院判決 重申行使權利須合法確保維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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