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暴動案,律政司不服被告王志榮脫罪,上訴得直,發交區域法院重新考慮裁決。 王志榮在上訴庭裁決後,離開高院。 本案8人被控暴動及蓄意傷人等罪,原審指無證據顯示王志榮當晚在場,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提案件呈述上訴,獲上訴庭裁定得直,下令發還至區域法院原審法官重新考慮裁決,排期10月開庭。 同案裁定罪成的四名被告亦就定罪上訴,上訴庭裁其中一名被告蔡立基得直,獲撤銷定罪;其餘3人上訴駁回。 案發在2019年7月21日,西鐵元朗站有一批穿白衣的人涉嫌集結、襲擊他人。警方拘捕雙方多人,分多宗案件起訴。
元朗721暴動案律政司不服被告王志榮脫罪 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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