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院日前就一宗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判刑。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判决清晰反映正当、日常的专业新闻工作绝对依法获得充分保障,且保障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李家超今日探访沙田区居民后会见传媒时指,只要真正做专业的新闻工作,香港一向享有的新闻自由获得充分保障;《立场新闻》案的被告只是以新闻平台为工具,并非从事新闻工作。判决也明确指出案件涉及一些人利用传媒平台发布煽动憎恨的文章,而此举可能导致市民使用不合法的途径改变政府政策,属于严重罪行。
《立场新闻》案的判词共有490多段,详细列明新闻工作受到保障的原则,包括新闻工作必须按照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
李家超认为,这次判决肯定专业和正当的新闻工作,新闻工作者若细心阅读判词,会更觉得新闻工作受保障。
此外,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另一场合会见传媒时说,留意到法庭颁布裁决后,不少新闻团体都表示支持判决,指裁决彰显法庭公义、彰显法治;一些反华组织和反华人士却称被捕人或被告人因从事新闻工作而被定罪。邓炳强重申,被告人并非真正从事新闻工作,而是将《立场新闻》作为抹黑政府的工具,发表的文章也并非建基于事实,又用假消息煽动憎恨。他希望反华组织和人士不要再误导市民。
他又指,对政府作出的批评无论有多尖锐和猛烈,只要是建基于事实便没有问题;只有想违法但不想负上法律责任的人,才会担忧触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