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亮战 “4.25”事件 謊言與真相 是李洪志自曝的“恥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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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事件 謊言與真相 是李洪志自曝的“恥辱日”


【正義真相】1999年4月25日,來自中國部分省、市的1萬多名“法輪功”人員,突然聚集中南海,向黨和政府示威施壓。事件的發生,嚴重干擾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機關的正常工作,擾亂了首都的社會秩序,在國內外造成了極其惡劣的政治影響。

▲“4·25”“法輪功”圍住中南海,圖源:新華社

事件發生後,“法輪功”頭目李洪志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時,矢口否認自己參與了非法聚集事件,置弟子於違法犯罪之險地,自己卻逍遙於境外。大量事實證明,李洪志不但參與了,而且是事件的主謀。

一向自稱“真善忍”的李洪志,在“4·25”事件發生後,前後不一的說辭,確鑿無疑地表明那不過是他為騙取人們信任的鬼話。

“4·25”事件,印證李洪志滿嘴謊言

事件發生後,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接受西方媒體採訪,稱:“事先我是一點都不知道,我當時正在從美國來澳洲的路上。”當他到過北京的證據擺在眼前時,他又改口:“我當時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轉機,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麼事就離開了”(《我的一點聲明》)。隨著事實的不斷披露,這一謊言再度被戳穿後,他又改口說在北京只停留了一天,但“沒有與任何人接觸”。

事實卻是,李洪志的出入境記錄顯示,他是從4月22日17時10分乘坐美國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從紐約飛到北京的;4月24日13時30分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離境赴香港;4月26日搭乘國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從香港飛往澳大利亞布裏斯班。

李洪志在北京停留的時間不是一天,而是前後跨了三天,共44個小時。

李洪志的謊言一次次被事實戳穿。他隱藏在這些謊言背後的違法犯罪陰謀活動,已經清楚地浮現出來。

“4·25”事件,“法輪功”骨幹確證李洪志陰謀

“4·25”事件發生後,李洪志雖然竭力否認自己的指揮參與,但親歷此事件的“法輪功”核心骨幹卻十分清楚。

——“法輪大法研究會”副會長王治文說:“大概在4月22號吧,李洪志就(從國外)回來了。”王治文接著說,“我跟紀烈武就(天津)這件事也談過,4月22號,我們就這個事再商量商量,他(紀烈武)也沒多說,就去了李洪志家,這才知道李洪志回來了。”

“(4月22號)當我講完(天津)這些情況後,也想聽聽(李洪志)他的一些事情,他的一個決定吧。”王治文繼續說,“當然(‘4·25’)這件事情最後也是由(李洪志)他來決定的,別人誰也定不了這個事情!”

王治文肯定說,“李洪志是什麼時候走的那裏我並不知道,以後聽說是4月24號走的。大概是啊,我也不太清楚什麼時候走的。因為我以後就彙報一次情況,就和他沒有再見面。”

——李昌原“法輪大法研究會”在中國境內的直接負責人,在《對“法輪功”邪教的認識與反思》的一書中揭露說:“李洪志為遮蓋其斂財動機,宣稱他對金錢沒有興趣……事實上,他以各種手段斂財,偷逃稅款,盤剝‘法輪功’練習者的血汗錢,並在國內外有巨額存款和洋房、汽車等非法所得。”“我算起來也得有萬八千的搭進去。”

4月23日上午,李洪志把“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核心骨幹李昌、紀烈武等人召到他的住處,密謀策劃把天津的事情鬧大,把火燒到北京中南海。李昌和紀烈武在會上說:“天津的事情不能找北京哪個部門,要找中央和國務院。”李洪志當即說:“到北京去!”“要去中央,去國務院!”針對“4·25”事件,研究如何組織各地“法輪功”練習者到北京中南海上訪,向中央施加壓力,李昌說:“這件事由我來辦”。

2006年9月,回首那段歷史時,李昌表示:“我得承擔責任!”

——紀烈武,原“法輪功”邪教組織骨幹。紀烈武說:“當時李洪志讓李昌去組織這件事情,給大家打招呼。”“李昌按照這個意思,4月23號上午見的李洪志,下午就召集了北京市的輔導員,通報了一下情況。”李洪志在這次秘密會議上還為圍攻中南海的活動制定了一個策略:不能用“法輪大法研究會”和輔導總站的名義去做這些事情,要把普通練習者推到鬧事的第一線。他要李昌、王治文、紀烈武等人去具體組織、落實。 “4·25”非法聚集中南海的計劃,就這樣在李洪志親自密謀策劃後定了下來。

4月24號。 “李洪志想去香港嘛,當時我上午就送他去機場了。”紀烈武說,“當時李洪志講去中南海的時候不要出面,不要以(法輪大法)研究會的人組織,好像有人在組織這件事一樣。大家自願的去,他的意思就是大家每個人都有這個願望,都想反映情況。當時是這麼個想法。”

——原“法輪大法研究會”骨幹人物姚潔稱,從1998年5月27日至6月1日期間,“法輪大法”在京骨幹分子就在李洪志的遙控指揮下為圍攻北京電視台先後開過六次會議,密謀策劃、部署和行動。姚潔說:“李昌說學員要去電視台,這是一個給大家提高層次的機會,在會上李昌又佈置以紫竹院地區為主。當時還決定,由哪個輔導站和城區的學員去,以及由誰來通知等。第二天早晨剛剛八點鍾,北京電視台門前便聚集了400多名‘法輪功’學員。”

越是陰謀,就越是害怕陽光。 “法輪功”核心骨幹的揭露,清楚地表明李洪志的險惡用心,他就是要把“法輪功”信徒作為棋子,妄圖把中國政治穩定的局面搞亂,以達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李洪志在北京的這段時間裏,他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策劃、組織“4·25”非法聚集活動上。他在悉尼對記者一本正經地說什麼“只在北京停留一天”“沒與任何人接觸”等等,完全是一派胡言。

“4·25”事件,境外媒體、專家確證“法輪功”是邪教

新聞報道需要真實性、準確性,其報道的新聞事件必須是客觀、真實,時間、地點、人名、數據等,必須準確無誤。

早在1999年“4·25”事件之前,境外一些媒體在就曾對“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做過有力的揭露。香港《信報》1997年3月26日刊文《正邪之分》指出,“法輪功”“傳播魔說”,李洪志“自稱如來現世”。這正是邪教的特點,“無限誇大其法的功能與效力,無限誇大其教主的潛力與權威”。 《香港佛教》1998年7月刊文說,“法輪功”是一種頗具宗教性的民間邪教。 

在“4·25”事件後,不少境外媒體刊文指出“法輪功”的邪教本質。瑞士盧塞恩宗教諮詢中心馬丁·沙伊格德神甫說,他在認真研讀了德文版的李洪志《轉法輪》一書後得出結論:“法輪功”是邪教。李洪志是通過所謂的“練功”去控制人們的心靈,達到對他這個“教主”絕對服從的目的。法國《費加羅報》1999年7月23日載文說,李洪志就像他在其他派別中的同行一樣,並不真正是一個主張自由寬容的人;“法輪功”要求其信徒絕對盲從,絕對忠誠於大師。泰國《曼谷日報》1999年8月9日發表社論說,李洪志是“江湖騙子”,“法輪功”“禍國殃民”。坦桑尼亞《每日新聞》1999年8月8日刊文說,“法輪功”宣傳迷信和歪理,蒙騙群眾,用種種欺騙手段聚斂錢財,勸人生病不吃藥致使許多人死亡,它是一個邪教組織。

上世紀20年代,西方新聞界就提出“社會責任論”,認為媒體要對社會負責,其新聞報道應是客觀、真實。然而,現實中,美西方有些媒體出於意識形態需要,攻擊我國取締“法輪功”,是西化、分化我國的需要,違背了他們自己主張的“客觀、真實”原則。即便如此,境外一些媒體對“法輪功”的揭露是符合“客觀、真實”的原則,體現了他們的社會責任。

對於“4·25”事件,美國著名反邪教專家瑞克·羅斯先生認為這是“法輪功”組織越來越傾向於暴力的一個集中體現,“震驚於‘法輪功’的蠻橫無理及其組織能力”和基於對歷史上邪教造成的危害,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是合情合理的。

“4·25”事件,眾多信徒認清“法輪功”邪教本質

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的欺騙下,“法輪功”信徒身心受到極大損害,有的患病拒絕打針吃藥,貽誤治療導致死亡;有的走火入魔,精神失常,有的上吊、跳樓、跳井、自殘,有的甚至用殘忍手段殺害他人,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4·25”事件發生後,許多“法輪功”信徒認清“法輪功”的邪教本質,看清李洪志的醜惡面目,紛紛與“法輪功”邪教徹底決裂。

“‘4·25’事件,是李洪志一手策劃並操縱的。他在4月23日、24日已經來到了北京,並和研究會李昌等人在一起,可是他卻說是在去澳洲的路上知道的,這就是所謂的‘真’嗎?”“中南海是中央所在的地方,那麼多人圍攻,不阻礙交通嗎?不干擾商店生意、居民生活嗎?這就是所謂的‘善’嗎?”“李洪志叫練功人去圍攻中南海,這就是所謂的‘忍’嗎?”“從這些事情上看,李洪志極為‘不真’‘不善’‘不忍’,我們‘法輪功’練習者也做得‘不真’‘不善’‘不忍’。”

4·25”事件揭穿了李洪志的幾多謊言!注定成為李洪志在世人面前自曝其醜的“恥辱日”。

“4·25”事件是李洪志和“法輪功”邪教的一次大暴露,由此,全國各地迅速掀起取締“法輪功”非法組織,對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員進行查處,挽救、教育、團結廣大被蠱惑蒙蔽的練習者的一場活動。經過這場鬥爭,社會各界對“法輪功”邪教的本質和危害有了更加清醒的認識,處理邪教的法律政策更加完善,社會各界人士受到了一次防範和抵禦邪教的良好教育。

作者: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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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如此對待枉死的骨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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