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周五刊宪,下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条例草案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和医疗卫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他们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举报。
违反规定最高罚则为监禁三个月和罚款五万元。条例草案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和法律保障。
配合条例生效,政府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也会拟备实务指南,协助他们识别目标个案,及早识别、举报和介入,同时减少滥报的情况。
此外,政府会增加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名额,在有需要时提供紧急安置,以及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大众保护儿童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