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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订教育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教育局与广东省教育厅签署《关于加强粤港教育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香港与广东省的教育协作,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促进香港对接国家发展战略。

 

协议为加强粤港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框架,内容包括鼓励粤港高等院校合作办学、人才联合培养和科技交流合作;加强粤港职业教育合作,深化粤港资历框架合作;推进粤港姊妹学校建设,促进交流活动并提高质量,以及支持两地教师协作与培训交流。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朱孔军在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见证下签署协议。

 

陈国基表示,协议的签署彰显粤港在共同全速推进高水平合作和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一步。该协议配合十四五规划和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粤港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培养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为国家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在陈国基、蔡若莲和朱孔军见证下,职业训练局主席戴泽棠与广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朱超华代表职训局和广东省教育厅签署合作备忘录,以支持内地职业院校与职训局开展合作项目,并支持职训局参与大湾区特色职业教育园区的发展,以加强粤港职业教育交流,共同培养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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