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表示,明日起专业核证制度适用范围扩大至普通食肆牌照申请,采用先发牌、后审查的方式,简化申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让申请人更易遵从牌照要求。
食环署去年3月引入专业核证制度,率先应用于小食食肆和食物制造厂的牌照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沿用现有机制,即待食环署人员完成最后实地审查才发牌,或采用专业核证制度。在专业核证制度下,食环署接纳由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发的符合规定证明书和最终设计图则,作为符合卫生规定的证明。署方会基于该些证明先发出牌照,然后才派员实地覆核审查,确认处所符合全部卫生规定。
经实地审查后,如发现文件资料并不真确、具虚假或误导成分,或所作的声明失实,食环署会采取跟进行动,包括考虑提出检控、取消已发出的牌照,或把个案转交有关部门再作跟进。